发布日期:2025-11-20 09:45 0
校内各单位:
为进一步规范校内各类信息发布和管理,推进信息发布工作的规范化、制度化,确保信息发布准确、安全、高效,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。
一、基本原则
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要求,对所属所管信息发布担负主体责任,采取“分级审核、先审后发”流程,严格执行信息发布“三审三校”制度,进一步规范各类信息稿件采、编、审、签、发等各环节的全流程管理,层层把关,排除隐患,严防错漏问题发生。
二、基本规范
各单位要加强内部刊物、网站、微信公众号、微博、短视频平台账号等媒体信息发布的审核把关工作,严格执行“分级审核、先审后发”程序。
(一)初审。由部门采编人员负责,主要负责把好信息文字关,确保内容的完整性和规范性,避免出现不规范表述、字词错误、病句等低级错误。
(二)复审。由各单位负责人指定的宣传工作负责人负责,主要负责把好信息内容事实关,对信息内容的发布依据、行文规范、发布价值等进行复审,同时注意对字、词、句进行审校,再报二级学院分管院领导、部门分管负责人审核。
(三)终审。由二级学院书记、部门负责人负责,主要负责把好政治导向关,对信息的政治导向、社会效应以及是否符合相关政策法规作出判断,并决定是否发布。
在严格履行“三审”制度的同时,所有信息发布之前均须认真校对三次以上。对于重要信息加入“一诵读”环节,即在“三校三审”基础上进行全文诵读,确保内容的准确性。送审的文稿内,需在文末标注初审、复审、终审人姓名。申请在学校官网首页、微信公众号、微博等平台发布的信息,执行完上述审核流程后,报党委宣传部复核、党委书记审定。
三、具体要求
(一)坚持正确导向。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导向管理全覆盖要求,将正确舆论导向贯穿于信息采编各个环节。要弘扬主旋律、传播正能量,不断创新方法手段,自觉抵制各类有害和虚假信息的传播。
(二)严格遵守规定。信息发布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,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法律、法规。凡涉及国家秘密、技术秘密内容的相关资料及文件、暂不宜公开或正在酝酿处理当中的内部事项等不得上网发布。
(三)认真审核内容。要严格落实“三审三校”制度,确保信息内容真实准确、客观全面后方可发布。不得使用、转发未经核实的网络信息,不得刊发淫秽、赌博、暴力以及其他危害社会公德和违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文字、语音、图片和视频。转载官方信息报道时不得歪曲篡改标题和原意,并应当注明信息来源。
(四)规范标题制作。制作信息标题时应遵循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使用的基本规范,遵守文题相符的基本要求,审慎使用网络语言,确保准确表达、符合逻辑。信息标题要传达正确的立场、观点、态度,谨防歪曲事实、虚假浮夸、无中生有、迎合低级趣味等“标题党”行为。
(五)完善问责机制。进一步贯彻落实工作责任制,二级学院书记(院长)、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,各单位负责人指定的宣传工作负责人为具体责任人,采编人员为直接责任人。违法违规发布信息的行为,要依法依规、实事求是地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。
党委宣传部
2025年11月2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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